凝聚监督合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构建“大监督”机制
2022
08/16
星期二
轨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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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积极探索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出台了《关于构建“大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工作机制,整合运用纪检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审计法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大监督”格局,形成常态化的监督合力,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贯通“四大监督”提升监督合力。首先,突出党的全面领导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构建“大监督”机制的首要原则,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监督工作任务。其次,突出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把党内监督摆在首要位置,从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三个方面逐一明确党内监督的执行主体、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全方位压实责任。再次,注重发挥外部监督的重要作用,把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作为“大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纪检组织和党的工作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推动监督精准聚焦对象、精准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精准做出处置,提升各类监督的叠加效应。

构建“五大机制”强化监督力度。《指导意见》坚持协同联动,健全了“大监督”工作领导机制、信息沟通机制、联席会议制度、长效整改机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等五大工作机制,各部门在“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每季度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对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进行研判分析,涉及整改问题要明确解决方案、落实任务分工、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涉及线索移交的问题,及时与纪检部门会商研讨,并按规定对涉嫌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深化“三项成果”保障监督效能。立足“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意见》明确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大监督”成果运用,切实提升监督效能:把“大监督”工作与内控管理衔接贯通,据需据实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风险严防可控;透过“大监督”发现问题表象剖析深层次原因,推动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企业治理效能;把“大监督”中影响较大、情节严重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好“后半篇文章”,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夯实“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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