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科技分公司拟选取机构提供档案地方标准撰写及申报的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科技分公司档案地方标准撰写及申报项目。
2.服务对象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科技分公司。
3.服务内容
(1)编制完成1项档案标准
起草档案标准1项。方向为电子档案管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和备份、档案数字资源共享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应用等。
(2)起草四川省级地方标准申报书。
(3)协助采购人完成申报工作。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完成四川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提交地标申报书和需求的附件材料。
5.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
3.1 保证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需证明系由项目负责人主导或参与);
3.2 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
4.信誉要求
4.1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4.3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7.比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相关比选文件均无效:
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比选程序。
注:7.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7.2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自行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shudaojt.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科技分公司(https://www.shudaoda.com/)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2.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shudaojt.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科技分公司(https://www.shudaoda.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3.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比选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0下午14: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11楼蜀道档案科技分公司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宣读各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6.1比选程序
6.1.1比选人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比选。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
6.1.2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参加比选会议,以证明其身份。未按规定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比选申请人。
6.2.比选流程
6.2.1宣布比选开始。
6.2.2宣布会场纪律。
6.2.3主持人介绍到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并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名单。
6.2.4由比选单位及各比选申请人共同对比选申请人提供文件的密封性进行审查。
6.2.5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比选文件;由申请人按其递交比选文件签到的逆顺序进行启标。
6.2.7开标结束,各申请人无异议签字确认后,进入评审阶段。
6.3.评审
6.3.1比选人根据本次比选要求自行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6.3.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评审在有关部门监督和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6.3.3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比选申请人,不得接受比选申请人的财物或其他资源。
6.3.4根据需要对某些比选文件涉及事项进行质询,比选申请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必须等候。
6.3.5评审原则和方法:
6.3.5.1严格依法评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6.3.5.2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6.3.5.3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6.3.5.4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方法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综合评分得分前3名作为中选候选人。
七、授予合同
7.1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按总得分高低排序并推荐得分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
7.2比选人将中选候选人情况公示在档案科技分公司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中选人须按照“中选通知书”中的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7.4如中选人违约,比选人可在比选申请人单位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重新选定中选单位。
八、相关说明
8.1比选人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比选申请人,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8.2公开比选期间,如果比选申请人发现中选人存在比选材料与比选公告要求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8.3因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比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中选单位应按照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与比选人签订正式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比选人有权不再组织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中选通知书自动作废,并由中选单位承担因本项目比选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8.4未尽事宜,以比选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科技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科技分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11楼蜀道档案科技分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28-8120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