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川高会理特色小镇A区一期配建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会理川高特色小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川高会理特色小镇A区一期配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2项目实施地点:会理县城南街道办事处南阁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约700米,配建景观112042平米,配建道路79429.8平米。
2.4比选范围:川高会理特色小镇项目A区一期配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乙方依据甲方委托编制任务书的具体内容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5工作内容
2.5.1乙方根据委托书内容编制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协助甲方在文件编制过程中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咨询意见,并修改文件;
2.5.2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2.5.3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等后期工作;
2.5.4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相关服务和后勤工作;
2.5.5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2.5.6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5.7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2.5.8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2.5.9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2.5.10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2.5.11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2.5.12按照甲方要求执行所涉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
2.6服务要求: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内的事项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厅招标代理登记证;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至少承担过1个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证,2020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招标代理业绩。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以下资料:(1)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2)有注册在投标单位1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3.5省外企业已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23日开始在“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glwl.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有关通知(如有)由比选人在“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glwl.scgs.com.cn/)”自行查阅与下载。
4.3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资料(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2栋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glwl.scgs.com.cn/)、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hudaojt.com/)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sc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会理川高特色小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2栋10楼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28-86058728